叙州的孟奇嗜酒如命,做事冲动,他身高九尺,力大无比,能徒手连根拔起一棵大树,在此地有名。
有一天,他去外村亲戚家喝喜酒,因为高兴,又喝多了,亲戚看他喝多了,天色已晚,怕路上不安全,想留他住上一晚,明日再回去,可他执意要离开,亲戚无奈,只好把灯笼递给他,他拿着灯笼,深一脚,浅一脚的踉踉跄跄走着……
不大会,来到一个野外,忽然从树林里跳出来一个彪形大汉拦住去路,恶狠狠的让他把钱拿出来。
孟奇一惊,知道自己遇到强盗了,大怒,决定为民除害,和他搏斗……那个大汉力气很大,孟奇虽喝醉了,依然勇猛无敌,那个大汉步步后退……
孟奇笑道:“蠢贼,今晚算你倒霉,碰到爷我了,快快跟我去县衙……。”
那个人一听,似乎也怒了,忽然趁他不备,狠狠咬他一口。
孟奇疼痛难忍,怒道:“你真是个小人!竟然咬人……。”
挥拳打去……出手极快,几拳下去,那个人被打个踉跄,忽然冲他吐口水。
孟奇哭笑不得,觉的这个人真是好笑。
急了,把那个人打倒在地了,孟奇看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,至前一摸鼻下,一惊,已经死了,很是害怕,酒醒了,赶紧挖个坑,把那个人埋了,仓皇逃离。
回到家里,妻子正坐在灯下缝补衣服,听罢,大惊,告诉婆母,孟奇的母亲很是害怕,哭着说:“你酒后杀了人,只能认罪了……。”
让他去县衙投案自首。
孟奇看到一家人难过,心如刀割,泪如雨下,跪在母亲前咚咚咚磕头……去县衙自首。
几个官差拿着火把,和他去那里……
来到那个坟墓前,挖掘……尸体抬出来,所有人都惊愕的张大嘴,哪来的人,竟然是一只硕大的黑狗已经死了,身上穿着人的衣服,所有人呆若木鸡看着,惊惧的议论纷纷的。
有人以为他确实杀了人,为了洗脱罪名,能让自己活下来,他才会偷梁换柱。可有的官差以为,他要想不认罪,何必多此一举,三十六计走为上计……跑就是了。众说不一,争论不休。
孟奇自己也懵了,昨晚和他打斗的,明明就是一个黑衣人,怎么变成野狗了?县官也懵了,师爷给他出主意,请来一个道士。
那个道士做法后,告诉他们,这确实是个野狗,在这荒山野岭已经多年,经常出来拦路要钱,白天便变成人,大模大样的去村里买吃的。因为它一直不曾害人,自己也就没有降服它……
言罢,叹息着离去了。
此事后,孟奇听从母亲教诲,戒酒了,做事不再冲动,遇事三思而后行,再没有碰到诡异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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